2024年,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抓紧抓实,为湖南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持续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医保建设
积极推进湖南省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湖南省“一规划两方案”工作措施清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年度学法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巩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拟定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着力推动法治建设融入医疗保障行政、执法、监管、服务全过程,增强法治观念。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要求,局党组2024年专题听取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带头抓好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共建法治医保的工作氛围。
(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规范行政行为
积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都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4年6月开展涉及我单位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经清理,截至2024年6月20日,本单位无现行有效规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96件。对省级各相关单位(部门)政策文件等征求意见函,均认真研究并出具相关意见建议。扎实做好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合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送省司法厅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完成对合同协议、制度文件、行政处罚案件等的审核工作,为我局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审查把关和法治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全面规范落实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制定并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14号),增加湖南省医保领域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按医保基金损失占年度基金比例的适用情形,明确量化各档次裁量标准,调整了部分条款的处罚标准,全面规范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的《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清单(2024版)》制定我省违法违规典型问题清单,统一监督检查内容和处理标准,提升基金监管规范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年度统计工作,目前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49人;进一步加强对市州的法制工作指导,规范依法行政,2024年继续开展全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案卷的抽查评查工作,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省各级医保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四)树立法治理念,扎实开展普法宣传交流工作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制定《2024年度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4年度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谁执法谁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全面开展“法治医保”政策法规宣传,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集中宣传月活动,积极发挥局官网“法治医保”普法宣传和“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专栏及“清廉医保”专栏的普法宣传作用,营造浓厚积极的法治氛围。
(五)加强医疗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答复职责,加强和申请人、复议机关的沟通交流,了解申请人复议诉求及其反映的问题,积极实现在复议程序中实质化解争议,推动行政复议功能向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前端”延伸。2024年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制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局未设置独立的法制机构,法律专业和医疗专业的复合型人才不足,法制审核人员配比较低,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日常工作中存在着“小马拉大车”的问题,法制工作力量相对薄弱。
(二)医保行政执法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全省医保行政部门执法力量不足,大部分地区尚未成立专门的执法队伍,现有的执法人员力量难以满足日益提高的监管要求,执法效果有待提升;二是医保基金监管长期面临被监管对象“法人担责”的制度困境,无法精准监管到人,在已查处的大量违法违规案件中,由于只能处理到定点医药机构,个人违法违规成本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医保强省法治同行,全面加强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加快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各项活动,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学法、法治讲座明法、法治专题培训班用法等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医保部门法治建设。
(二)进一步扛牢责任担当,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继续提高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方法,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有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实现重大决策、制度性文件、合同签订等重要事项合法合规审查全覆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积极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推进湖南省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建设。
(三)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全面加强医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力度,组织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合法合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强化协议管理制度落实,解决医保政策落实不到位、药价虚高、过度检查等问题,保障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加快建立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全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将监管对象由定点医药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和药店经营管理人员,将个人职业生涯与信用积分深度绑定,真正实现“监管到人”,提高医保基金监管的精准性和威慑性。全面落实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要求,实现涉企行政检查备案、任务登记、涉企行政检查全过程管理、实施监督等全流程管理。
(四)进一步深化内部普法教育,提高医保干部法治意识。持续落实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通过会议集中学习、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全局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医保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着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提升业务经办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