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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5日

    2021年,省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工作部署,紧扣全局目标任务,加快“法治医保”建设,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就2021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党的领导。

  1、积极推进湖南省医疗保障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强调党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职责,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充分发挥省医疗保障局“法治医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领导作用,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定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全局形成局长负总责,处室各司其职,各岗位员工具体落实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医保法治宣传和培训,增强法治意识。

  1、加强学习,明确目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印发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了《2021年度普法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和《重点法律法规专题普法学习责任清单》,依法公开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组织《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的宣传,对2021年度全局学法普法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全局所有人员完成年度普法学习,年度考核通过率100%。

  2、以案说法,强化警示。对省医保局官网的“法治医保”、“以案释法”专栏进行了全面升级,结合历次监管行动成果,分12批次公开本省参保个人、协议医药机构以及医保部门内部人员违反医保法律法规的23件典型案例及处理结果,在震慑违规违法行为的同时,增强社会公众的直观认知,引起共鸣,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管的良好氛围。

  3、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对所有规范性文件全部主动进行了公开。建立医保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制定了《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规范依法行政。

  1、坚持依法循章,推动医疗保障法规制度建设。严格全局涉法事务工作程序,明确内部职责分工,规范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公布了权责、公共服务事项、保留证明事项以及医疗保障待遇等一系列清单,制定了《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线索处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文件,对依法行政全流程、全链条严格管理。加快形成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相衔接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2、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突出责任监督。一是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落实重点岗位定期轮换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照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各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的权力运行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制定了《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三是对于医保基金和机关财务等重大风险点,落实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稽核职责,落实日常检查,制定《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医保基金业务抽审工作办法》,严格做好抽查和复审;突出专项检查,制定了《2020年内控专项检查计划表》,明确月度专项检查事项,细化检查内容;开展专项检查,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经办管理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医保函〔2021〕41号),制定了《医疗保障基金经办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检查方案》,对省医保中心9个部门涉及基金业务进行了逐项检查。

  3、做好重大行政行为法律把关,规范合法审核。一是加大医疗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日常审议力度。对涉及医疗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医保支付、医药价格等涉及公众重大利益事项,提出合法性审查或者论证说明。二是加强行政协议和政府采购的法律审查和管理。对涉及医药集中采购、“两定”协议、政府采购以及银行、保险、药企等合作协议等,从法律层面进行审核把关,防范风险。三是做好医疗保障行政行为的法律确认。对接国家局,从法律层面研究做好“两定”协议、意外伤害等医保法律行为的认定,对省医保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法制审查。

  4、推动依法行政过程管理,强化流程建设。重点突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纪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全流程管理,一是在官网公布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省医保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动态更新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二是配备执法记录仪,规范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执行国家医疗保障有关行政处罚程序及文书文本,保障执法全过程的照片、音像和文字全面记录。三是是逐步推行承诺制。取消生育方面相关证明,进一步简化全省33个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手续,整体所需材料减少60%、办事时限缩短50%,现场可即时办结的事项占比近40%,全程可自助网办事项占比近30%,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和参保单位。

  5、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和清理。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完善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和流程,进一步提高法制审查能力和水平。2021年共计审查规范性文件24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文件审核通过率达到100%。二是加强现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对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全面清理,对已过时效不再适用的全省规范性文件,拟进行公布废止;对仍在适用需要修改完善的重新公布,确保规范性文件适应我省医疗保障的现实需求。

  6、依法做好医疗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前,我局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件,严格依法受理、审理的同时,关注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督促被申请人为复议申请人办理医疗保险登记。二是全面审查本局行政行为。2021年度,未发生以我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三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本年度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仅1件,应诉过程中,我局积极配合法院审理工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答辩、举证、参与庭审活动,主动与原告和法院沟通案件处理情况,最终化解行政争议,原告撤诉。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

  2021年以来,我局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1、统一规范,标准先行。一是制定下发《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医保发〔2021〕35号)和《湖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医保发〔2021〕36号),进一步促进两定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二是根据省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三化”攻坚行动统一部署,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湘医保办发〔2021〕13号),对全省医保经办业务事项进行了细化拆分,形成了全省统一的45个业务办理项,并统一规范业务办理项实施清单共性要素,组织和指导各市州协同推进攻坚行动,全面提升全省医保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

  2、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流程。一是进一步扩大了定点医药机构范围,简化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明确了提出申请应即时受理、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评估时间不超过3个月等办理时限要求;在特门药店和双通道药店管理方面,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均可依据自身服务能力、服务群体的变化情况,自主申请开展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双通道管理药品等医药服务。二是全面取消省本级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备案,解决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环节多、流程长的问题。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在保留传统人工办理业务的同时,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已全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以医保电子平台为载体,构建湘医保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个人网厅、单位网厅等功能模块组成的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异地就医备案、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公共服务率先实现了跨省通办。

  3、大力整治定点医药机构不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违规支付医保待遇、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等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南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湘政办明电〔2021〕21号),在全省范围启动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省医保局联合卫健等16个部门,成立集中整治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等12个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参保人、经办机构、医药企业、政府部门六大整治重点,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4、积极应对疫情防控,落实“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的医疗保障政策,全省累计先行预付医疗机构费用超过10亿元;截止2021年12月26日,我局已预付6家疫苗生产企业疫苗费用共计48.20亿元。同时,出台阶段性减征、缓缴职工医保费政策,并派出工作组驻点企业,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全省统一医保系统,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2021年,在国家医保局的统筹安排下,省医保局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全面启动建设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完成了国家医保平台在全省的落地运行,为推进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1、数据集中,标准统一。湖南省医保系统是国家医保平台的组成部分之一,由省医保局根据国家标准统一建设,实现了数据省级集中,省内各市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纵向实时联接国家医保平台,做到省市县乡村业务全面覆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通过湘医保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实现更多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基本信息修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理和跨省通办。

  2、积极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在省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我局在系统建设中采取省级对接模式,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在省级层面实现并持续完善与银行、税务、卫健、人社、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责任编辑: 彭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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