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信息公开_导航 -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落实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湖南省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6日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落实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9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有力指导下,我局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改革方向,强化问题导向,狠抓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一是自觉履行法制建设负责制。作为新组建局,局党组高度重视医保法治建设工作,党组(扩大)和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局“一把手”多次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医保业务工作。二是及时调整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严格按照“三定”职责和“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互联网+医保”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初步梳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24个、公共服务事项32个。三是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化平台。对接国家局15个医保信息化标准体系,着力形成全省医保“统建统管”、“一盘棋”的格局,基本实现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一网、一门、一次”和省市县级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四是把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全局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定期开展督促和“回头看”。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定了《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暂行)》,全年对15个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公平性审查,清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不存在被通报、撤销或不合法等问题。制定局党组会议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二是完善了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启动了局法律顾问公开选聘工作,明确了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都要有法律顾问参与。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设置“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专栏。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一是注重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加强风险评估。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都公开。二是完善内部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局党组集中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为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我局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从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规范、程序入手,在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和《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自去年年底联合公安、卫健、纪检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医保系统对31850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集中检查(检查率71.88%);处理医药机构8961家,其中,暂停协议753家、解除协议83家、行政处罚688家,移交司法机关14家;追回医保基金损失(含申请扣罚)3.28亿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一是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落实重点岗位定期轮换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照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各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的权力运行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制定了《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三是对于医保基金和机关财务等重大风险点,落实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稽核职责,着力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全面推进重点岗位重点监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建立健全局信访工作制度,维护信访秩序,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全局工作人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年未出现不按规定及时受理、办理的情形。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一是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将普法教育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讨论内容,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应参考69人,平均分95分,考试通过率100%。二是组织全局需要履行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共13名同志,参加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升了局医保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局良好,但仍然存在以下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如在政府履职方面,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虽然推行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但是宣示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对于清单制度的落实没有有效的监督措施;在行政决策方面,重大决策的公平性、合法性审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行政执法方面,医疗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执法体制机制不顺,行政执法责任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执法程序还存在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等问题。

  (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增强。全局法治观念还需要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还没有形成,需要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在依法行政考核方面,日常性考核抓得还不够紧,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在理论研究方面,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医保”建设等开展理论研究的力度还不够等等。

  (三)专职工作人员特别是法律专业和医疗专业的复合型人才缺乏,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壮大。尽管我局是新组建的省政府直属机构,但人少事多的矛盾比较突出。全局承担法治政府建设的处室仅有6人,还承担全局基金财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统计等工作,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行政执法方面,全局现有行政执法证人员28人,但无法满足执法覆盖的要求,且具有法律专业技能和医疗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匮乏,难以满足严格执法的需要。从全省各级医保系统人员情况来看,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监管能力还有待全面改进提升。

  分析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既有客观上医保系统属于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单位,各项制度措施还不够完善的原因;也有主观上“重业务发展、轻队伍管理”的因素,局工作人员整体法治观念还不够强。这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了局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没有得到重视,各项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针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要进一步推进“法治医保”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树立法治政府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编制局年度规章制定计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完成法规政策清理任务,完善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机制等。

  (二)加强行政决策公平性和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性审核把关力度,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开展医保历年政策文件的清理,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公示、开放式决策、专家论证等制度。

  (三)发挥法律顾问咨询服务作用。利用法律顾问团队,发挥其在医疗保障行政决策的咨询服务、医疗保障行政合同的法律把关、医疗保障行政程序的制定完善、医疗保障行政行为的审核确认、医疗保障政策评估和行政案件的应对处理以及医疗保障系统普法宣传等方面的作用。

  (四)完善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借助专业力量,出台涉及医疗保障行政执法监管方面的程序性规定,规范医药机构医保处罚决定的认定。比如:对医药机构出具权威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自由裁量标准认定;制定《湖南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和处罚程序》、《湖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医疗保障执法队伍管理,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五)广泛开展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培训。按要求做好年度普法宣传和普法考试,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医保”建设课题研究和理论研讨。加强对医保执法队伍的整体规划和培养,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医保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责任编辑: 黄浔
打印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落实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13937230

底部嵌套 -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无障碍浏览